重磅 | 六部委发文整顿清理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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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六部委发文整顿清理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产能

电车汇消息:今日,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重磅|六部委发文整顿清理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产能

低速电动车的问题

在今天发布的《通知》中,对低速电动车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这类车属于机动车辆,但其生产使用却没有被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尤其是在近两年来,低速电动车发展速度迅猛,无序增长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多数低速电动车产品不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通行。

据相关部门2017年的统计数据,近五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三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转正”之路曲折

低速电动车快速发展的背后,是三四线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刚需,因其无论是从售价还是实用性来看,都是非常好的选择。

然而,市场广阔、前景美好,但现实发展却困难重重。

早在2016年10月份,国家标准委就下达了《2016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位列其中。该通知指出,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项目周期为24个月。

然而,随着两年之期日近,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仍未等到期盼已久的“新国标”,反而等来了各地的“强硬”措施。

进入2018年,北京、河南、山东等地纷纷展开对低速电动车的专项治理、联合整治行动,要求对低速电动车“禁售、限行、禁行”。

同时,低速电动车既没有被列入法定交通工具,也不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内。法定身份的缺失,使低速电动车成为了“黑户”,长期游离在市场边缘地带。

三步走的管理

今日六部委发布的《通知》可以说是对低速电动车行业释放出来良好的信号,未来是要引导落后产能逐渐淘汰,让大浪淘沙之后,再看低速电动车行业的发展。

总体来讲,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分三步。

第一步是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今年11月,地方政府要调查当地低速电动车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今年12月到明年1月,要求违规企业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问题重大的,予以查封;之后省级政府要制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二步是严禁新增产能。地方政府停止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的政策,停止核准相关项目,已经发布政策的立即停止执行,在建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产能不增长。

第三步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省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制定后续政策,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的追责问责。

尽管主管部门对低速电动车的态度十分坚决,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在我国的广大地区上,还有很多地方对低速电动车的有需求的。一纸政策不会让低速电动车从此消亡,只会让行业发展越来越健康。

文章摘自 电车汇 20181108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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