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债务危机和各种法律诉讼的力帆汽车近期又遭打击。
日前,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旗下子公司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另一家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赔偿7.98亿元。重庆仲裁委员已会受理了该项仲裁申请。
除了“自己告自己”,更让人吃惊的是盼达汽车提出的索赔理由。
根据公告显示,盼达汽车因运营需要,于2015年6月与力帆乘用车签订了关于《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框架协议》。2015年至2018年期间,双方及其指定公司共计签订《购销合同》22份,盼达汽车向力帆乘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近1万台。
盼达汽车表示,在购买车辆后,标的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电池严重衰减、设计缺陷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大部分车辆出现故障需长期维修、甚至无法运营问题,给盼达汽车造成了严重损失。
根据公告,盼达汽车力帆汽车索赔资产损失6.14亿元、营收损失1.6亿元、交强险损失2218.61万元以及市场租赁停车场的租金损失198.91万元,共计7.98亿元。
此前,盼达汽车已多次向力帆乘用车催收,但力帆乘用车至今未赔偿,因此提起仲裁。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盼达用车”的运营主体。作为力帆的出行平台,盼达用车于2015年11月上线运营,主营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所用车型大多为力帆新能源生产的力帆330EV。
根据力帆股份此前公布的财报显示,2019年,受汽车业务拖累,力帆净利润亏损近50亿元。1-2月,力帆累计销售传统乘用车55台,新能源车15台,较上年分别下滑99.47%和9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