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动力电池技术指标不作调整,整车能耗、续航里程有所变化 《通知》指出,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 与2019年相比,2020年的财政补贴标准有了哪些变化? 一是续航里程的门槛从250km提高至300km,补贴标准分别比去年减少了10%,单车补贴补贴金额计算方式基本相同; 二是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百公里耗电量比门槛提高 0%-10%的车型按 0.8 倍补贴,提高 10% -25%的车型按1倍补贴,提高 25%以上的车型按1.1 倍补贴;
此外,《通知》指出,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要把补贴核查结果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资料不予受理。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 争取4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通知》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有所调整。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政府采购除特殊情况均采购新能源汽车 为了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加大采购力度,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而且,还要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