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汇消息:10月13日晚间,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力帆控股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的通知,其于10月12日和13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力帆控股、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力帆控股为力帆股份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7.08%的股份,而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均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以上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力帆股份0.49%的股份。此外,以上四人通过持有力帆控股的股份间接持有力帆股份共计 47.08%的股份。
力帆股份在公告中称,此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调查,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影响。
公告原文如下:
文章摘自 电车汇 20201014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