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向有关部门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支持国有汽车企业与民营汽车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将于2018年正式出台。
具体而言,该征求意见稿表明,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所在省份应符合一定条件,如要求新能源汽车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此外,国家支持技术能力较强的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领域。
另外,国家还鼓励企业之间通过股权投资,进行兼并重组,共同研发和生产产品;并且支持民营汽车企业与国有汽车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共同组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汽车企业集团。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发改委将重启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审核。
根据此前的政策规定,新能源汽车企业想要大规模的进行量产,必须要拿到工信部及发改委颁发的“双资质”。可事实上,截至目前,成功取得发改委颁发的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的新能源车企只有15家,同时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纯电动车生产资质的仅7家,分别为:北汽新能源、长江汽车、前途汽车、江铃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知豆新能源和合众新能源。
所以,虽然我国的造车新势力多达上百家,但真正能进行新能源汽车量产的只有上述7家。对此亿欧汽车曾发表文章分析,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审批暂时停止发放的直接原因,还是在于国家希望借此把控产品品质。毕竟工信部新能源产品推荐目录考察的核心是车企关于技术控制、成本控制的能力。
而此次意见稿中明确表明,对于主要股东股权高于三分之一,自由资金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及运营需要的新能源车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
条件之一就是:如果是设计研发企业、境外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为主要股东的,研发且拥有知识产权的纯电动汽车产品,上两个年度累计市场销售并登记注册的数量必须要大于3万辆乘用车或3000辆商用车,且平均单车累计实行里程大于1万公里。
也就是说,国家层面提升了汽车投资的准入标准以及新能源乘用车的生产门槛,在减少新能源车企投资行为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产品“粗制滥造”,通过曲线的方式对在售产品进行品控。由此观之,《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一旦发布,势必会引起整个行业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