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会报告:充电桩利用率不足10%,增值服务或创22亿市场

电动汽车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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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增值服务,有可能缓解运营商充电服务盈利难的现状。

4月20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与国际环保公益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发布研究报告《中国充电服务市场如何健康发展》(下称《充电服务报告》),报告分析了中国充电服务市场现状、商业模式和发展预测等。

《充电服务报告》指出,2018年,全国公共充电设施利用率不足10%,再加上部分地区恶性竞争,盈利仍是运营商面临的最大困境。不过,随着车联网技术的发展,2020年,充电增值服务有望创造22亿元市场。

1、盈利难,公共充电桩利用率低于10%

盈利难,是目前,几乎所有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面临的最大难题。

《充电服务报告》指出,现阶段,收取充电服务费是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前期投资建设成本高、充电桩使用率低、工作环境恶劣导致设备寿命低,以及充电设施分散布局带来运营维护压力等原因,大量中小型充电桩公司尚未盈利。

其中,充电桩利用率低是制约充电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据百人会测算,2018年全国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总量约为24亿kWh,鉴于各月份公共桩电桩保有量变化较大,以月为单位,计算各月份公共充电设施平均小时利用率,结果显示,充电桩的利用率均不足10%。

从充电量排名前十的省市看,2018年12份,陕西、四川和湖北的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每小时利用率分别为17.8%、12.3%和9.8%。上海、北京、山东等地的充电设施利用率则较低。分析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这些地区布局充电桩数量虽多但有大量“僵尸桩”;另一方面,大功率快充桩布局多余其他地区,导致单车充电时间偏短。

利用率低,直接导致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盈利困难。

以经营期6年(充电桩的一般折旧期为6年),配备30台60kW的直流桩公共充电站为例,假设充电桩的利用率为10%,服务费为0.6元/kWh。如果政府补贴占设备投资成本的30%,且收取充电服务费为运营商核心业务,经测算,充电站的动态投资回收期为4.9年,内部收益率(IRR)为5.3%。

显然,充电桩利用率和充电服务费对IRR的影响非常显著。实际操作中,除了利用率低,局部地区的恶性竞争,也让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难以实现盈利。

《充电服务报告》指出,部分省会城市收费政策显示,这些地区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为0.4-1.3元/kWh,比实际充电服务费平均高0.22元/kWh。其中,武汉、福州、南昌、上海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与实际充电服务费的差值较大,分别为0.63元/kWh、0.55 元/kWh、0.47元/kWh、0.43元/kWh。

虽然实际充电服务费有较大提升空间,但由于竞争激烈,服务费水平较难提升。比如,在太原,由于充电运营服务商恶性竞争,为争抢客户资源,不断拉低充电服务费,费用一度降到0.1元。

此外,2018年,北京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府限价管制被取消,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但各运营商为争抢客户,充电服务费仍维持在0.8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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