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案败诉后,特斯拉起诉胜诉车主侵犯名誉权索赔5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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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车主韩某在其社交平台上发布消息表示:特斯拉方面近期以自己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自己告上法庭,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合计索赔50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9月16日,全国首例特斯拉“退一赔三”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特斯拉公司(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构成销售欺诈,驳回上诉,退赔车主韩某共计151万余元。

资料显示,2019年5月底,车主韩某在特斯拉官网购买特斯拉官方认证二手车,型号为ModelS,P85轿车,购买时看到官方网站承诺信息“无重大事故,无结构性损伤,无水泡火烧,200多项全车检测,车况良好”等信息,于销售的沟通过程中再次确认车况信息,得到销售一致答复。

2019年8月24晚,车主韩某的车在正常行驶中时,瞬间瘫痪,屏幕跳出五个故障码,提示“车辆无法重新启动”“车辆正在关闭”等,届时车辆的刹车,电门完全瘫痪,车主靠着些许余速把车溜停到应急车道并拨打特斯拉救援电话,凌晨车辆被拖至特斯拉服务中心。

车主韩某认为车辆如此故障会直接威胁生命安全,遂提出退换车辆请求,被拒绝。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介入调解后,特斯拉仍不同意退换车辆。

随后,车主韩某个人委托本地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全车检测,并发现车辆后侧围板存在切割焊接痕迹,属于事故车。鉴定报告到手之后,车主以此继续请求特斯拉退换车辆,被拒绝。随后车主韩某启动司法程序,将特斯拉诉之于法庭。

2020年一审判决结果是特斯拉需向该车主“退一赔三”,但特斯拉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选择上诉。9月17日,二审判决驳回特斯拉上诉,维持原判。

同日,车主韩某继续发微博称,特斯拉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个人银行卡号均被冻结,无法进行使用;此外,欺诈案涉案车辆按照二审判决,应当撤销合同退还车款并赔偿,至今不但没有过户成功,反倒在韩某名下遭到法院查封,直接导致欺诈案判决无法继续执行。了解事实之后,法院于今早紧急进行解除查封。

企查查APP显示,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晓彤(XIAOTONG ZHU),公司由 特斯拉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企查查显示,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有裁判文书记录109条,案件总金额为304.86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00.00%,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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