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深圳发布了《深圳经济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当前,智能汽车高速发展,俨然成为汽车行业新风口,但在如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隐藏着巨大安全挑战,该条例就针对智能汽车发展,包括无人驾驶合法上路、无人驾驶规则明确、无人驾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与明确要求。该条例将在2022年8月1日起,在深圳正式开始实施。
无人驾驶合法上路
针对智能汽车无人驾驶、辅助驾驶等功能,该条例表示: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列入国家汽车目录或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符合条件的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销售、登记,并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无人驾驶、高度自动驾驶或完全自动驾驶。
无人驾驶规则明确
该条例要求,在自动驾驶的情况下,有自动驾驶模式的汽车应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车辆时,应当开启外部指示灯向其他车辆及周围行人发出可见、明显的安全提示。在自动驾驶或高度自动驾驶情况下,自动驾驶系统如向驾驶人发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驾驶人应当立刻响应请求,立即接管车辆驾驶主导权。另外,该条例要求车企、销售平台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机制,在车辆发生或将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车企或销售销售平台提供及时全面的救援服务和技术支持。
明确无人驾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该条例明确表示:
1.在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有责情况下,由驾驶人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在完全自动驾驶且无驾驶人的情况下,发生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有责情况下,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责任和赔偿责任,但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
3.在交通事故中,因为智能汽车存在智能驾驶缺陷等问题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以依照上诉规定赔偿后,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要求经济赔偿。
在阿贵君看来,该条例的出台或将影响未来汽车生产方向,越来越多的汽车会将智能自动驾驶技术作为第一研究方向。虽然该条例目前仅在深圳开发实施,但相信如果该条例在深圳实施效果良好,未来或将在全国进行试点开放。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虽有一定安全隐患,但相信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现在,科学家们能不断完善自动驾驶功能,使其越来越安全。对于车主、消费者们来说,自动驾驶功能在安全路况下能极大解放驾驶员的双手,缓解驾驶员驾驶汽车时的疲劳,减少大量因走神、疲劳、酒驾、超速等带来的事故发生。电影里的汽车自动飞驰场景或将在不久的将来,就在我们身边出现。
原文标题 : 8月1日起,无人驾驶将在深圳正式合法上路 无人驾驶不再是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