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排放不达标案”,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到底会不会采纳并立案呢?
5月25日,长城向生态环境部公开举报比亚迪两款车型因为使用了低压油箱导致排放不达标,要求立案审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是截至今日,我们仍未能准确获得生态环境部是否予以立案的消息。
根据生态环境部当前正在实施的2010版《环 境 行 政 处 罚 办 法》,其中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规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上述四条正是长城汽车在公开声明中提到的“立案条件”。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长城汽车在引述这一法律条纹时,并没有“全文引述”,而是缺失了非常关键的一条:“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暂不清楚长城汽车是否有意隐藏了这一细节。
从时间线来看,长城实际上早在4月11日就向生态环境部提交了举报材料,到5月25日发布声明,已经过了40多天。从5月25日公开发声明至今日,又到了7天的立案期限,但我们仍然没有从公开途径确定生态环境部是否已经立案。
根据比亚迪5月29日所做的答复,声称其2020年推出的第四代插电混动方案,“基于电动车平台进行全新设计,采用双电机串并联动力架构,实现了发动机与车轮解耦,可灵活启动发动机进行高效脱附,因此采用常压油箱也可符合法规要求”。
比亚迪称,“第三代动力系统是基于燃油车平台设计,不能实现发动机与车轮解耦(脱开连接),EV模式下无法灵活启动发动机进行碳罐脱附(抽走碳罐内油汽),因此我们在当时也采用了高压油箱以符合法规要求”。
比亚迪这一回复牵涉到一个细节:比亚迪上一代插电混动技术使用的也是高压油箱,但是到了第四代则反而切换到了低压油箱。
那么,比亚迪到底最终有没有存在排放不达标问题呢,这一点还是需要有关部门出面来鉴定。
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资本市场的反应。5月25日长城汽车举报信公开之后,长城汽车股票连续大跌,当日跌幅即达到了6.17%,至今为止距离举报日开盘价已经跌去了约12%。比亚迪当日录得2.41%的跌幅,但连跌三天之后开始反弹,截至今日收盘股价已经回到了当日收盘价的价格,因此6天的跌幅仍只有约2.4%。
根据比亚迪的回应,“ 比亚迪PHEV双电机串并联动力架构与常压油箱的蒸发排放系统的组合方案是新生事物,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燃油蒸发系统软硬件解决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PHEV的发展,比亚迪愿意向所有的汽车同行,免费分享我们核心技术的控制策略和原理,以及专利成果,同时接受行业专家的分析与研讨”。
从最终事件的结果看,无论是哪个角度,长城汽车都为整个行业做了一件好事。
其一,假设生态环境部最终判定比亚迪违法,意味着长城汽车为国家生态保护建功一件,同时对整个行业也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使得敢于违法的机构和单位越来越少。
其二,假设生态环境部最终判定比亚迪涉事车辆和技术“排放达标”,并最终比亚迪免费开放这一技术专利给其他品牌,将意味着其他品牌也能以更低的成本达成国家制定的排放标准,从而使消费者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国产的高质量插混技术产品和服务。
同作为国内数一数二的汽车企业,无论是长城还是比亚迪,都是国家及消费者眼里的心头肉,绝大多数人包括生态环境部恐怕更乐于看到第二个结果的出现,既达到了保护环境,同时又促进了技术发展的重要作用。
原文标题 : 长城公开举报比亚迪第7天:生态环境部是否立案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