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亚迪再出发!法国纯电动大巴市场未来可期
来自电池网的消息:目前,三款纯电动大巴已成功在法国工厂下线,并分别交付至博韦市、敦刻尔克市和奥尔良市。比亚迪在如此短时间内,用行动证明,用实力说话,持续助力法国多个城市,加快推进零排放步伐。
2018年12月8日,比亚迪法国工厂首批两台纯电动大巴亮相博韦大教堂。
与此同时,敦刻尔克市也传来喜讯。这个城市也首次向比亚迪订购三台8.7米中型纯电动大巴,将于今年圣诞节前悉数交付,并于明年一月,交由公交运营商Transdev运营。三台大巴服务于敦刻尔克市区枢纽地段,如车站、学校和市政厅。利用夜间谷价充电,单次充电后可供日间200公里运营里程。
2、山东省首次成功实施电力需求响应,最大填谷响应负荷43.9万千瓦
山东省能源局发布消息称:按照《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和《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迎峰度冬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鲁能源字〔2018〕6号)的有关要求,山东省于12月20日12点至13点(用电负荷谷段),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成功实施电力需求响应。
本次发出邀约用户264户、响应负荷55.58万千瓦,实际参与用户201户、最大填谷响应负荷43.9万千瓦,其中工业用户187户,填谷响应负荷43.19万千瓦,非工业用户14户,填谷响应负荷0.71万千瓦,有效缓解电网调峰压力,有力的促进了清洁能源发电消纳,保障了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山东省电力需求响应创新性的采用了单边集中竞价方式确定客户补偿价格,并根据客户响应量比例优化补偿系数,充分调动用户参与积极性,推动用户负荷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山东省将认真总结本次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根据电力供需形势适时启动需求响应,形成一定规模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全力打造“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的负荷管理新模式。
3、世界最大锂企在南美的经营陷入困境
来自中国有色网的消息:世界上最大的锂生产商雅宝计划欲投资近10亿美元,使智利的产能增加两倍以上,不过智利政府并没有完全配合。过去的9个月来,智利政府机构对雅宝进行了诸多投诉, 并就定价问题,生产配额和环境合规性展开了斗争。
2016年,Corfo与雅宝签订了一份合同,授权该公司可在2043年之前开采更多的锂,但作为交换,雅宝需要将其增产量的25%的供应给智利本土的下游客户。智利政府希望能借此实现本土锂电产业链的延伸,已获得更多的价值。可惜的是,智利与雅宝在价格上出现了巨大的分歧,目前仍在诉讼当中。由于双方的分歧暂时没有解决方案,导致今年3月智利政府提出的、价值7.54亿美元的智利北部锂电投资计划目前已被冻结。
除了这项诉讼,Corfo和另外一家机构均发现雅宝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向其美国和德国的子公司销售智利的锂产品,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这违反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价格平价规则。目前这两家机构已向智利的内部收入服务机构进行了举报。
4、中国、俄罗斯科学家合作,成功将锂离子电池容量提升15%
盖世汽车讯:据外媒报道,锂离子电池应用广泛,手机、笔记本电脑、心脏起搏器和电动汽车等领域都需要使用锂离子电池。现在,科学家们正试图通过在减小电池尺寸的同时增加电池电量。俄罗斯和中国的科学家们与一个工业合作伙伴就一起组成了一支团队,成功将电池的能量容量提升了15%。
此次科学家们通过向电池阴极添加固体电解质成功将电池效率提高。该固体电解质由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SPbPU)的一名研究生合成。与液体电解质相比,研究人员成功利用固体电解质将电池容量提高了15%,此外也有助于减轻整个产品的重量。
此次电池测试是在实验室中进行,电池样本由新能源汽车联合创新中心“科学-技术”(Joint Innovation Center "Science - Technologies" of ENV)研发,该中心由中国与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合作创立。
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校友,新能源汽车总监Wang Tsinshen先生表示:“改进阴极材料和功能性添加剂是我们联合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之一。在节能技术、清洁能源和电力运输的发展框架内,我们中心取得的大量“绿色技术”成果被引入了现实生活。”
5、“新能源汽车免税”暂未写入车辆购置税法,阶段性免征期至2020年底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二审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此前一审后,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社会公众提出,为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发展,建议根据汽车排量设置差别税率,并增加对新能源汽车免税的规定。
草案提出,对此,国务院方面表示,车辆购置税主要是为公路维护建设筹集资金,而应税车辆占用道路资源,与车辆使用何种能源关系不大;消费税、车船税已按车辆排量征收,对汽车消费进行调节,车辆购置税法不宜再作规定;目前国务院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期至2020年底,属于阶段性政策,下一步也宜由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实行一次性征收。根据草案二审稿,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中增加“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同时,对于免税、减税车辆改作其他用途,不再属于免税、免税范围的,草案二审稿明确,“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此外,对于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社会公众和地方、部门建议增加对新能源汽车免税的规定。国务院方面表示,对新能源汽车减免税,消费税、车船税相关制度已作安排;同时,目前国务院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属于阶段性政策,不宜在车辆购置税法中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