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进入落地关键期
01. L2级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技术加快应用
乘用车L2级自动驾驶已经实现大规模商用化应用。2021年,全口径乘用车有22.2%安装L2级自动驾驶系统,自适应巡航(ACC)、自动紧急制动(AEB)、车道保持系统(LKS)、自动泊车(APA)等技术已经实现广泛上车应用。 昨天下午交流时,李想(理想汽车创始人、董事长)提了一个建议,把自动刹车系统(AEB)做成标配,我非常赞同。AEB可以大幅度降低道路交通上因司机未注意而撞上车的可能性,道路交通安全死亡和伤亡人数会大幅度下降。这个技术很成熟,成本也不很高,AEB应该做成必装件。
02. 高度自动驾驶技术L3及以上在特定场景和限定区域率先应用
我们在一些地方开展试点示范尝试,全国累计授牌示范区有16家,其中,国家级智能网联示范车先导区有4家。开放测试道路里程超过5000公里,安全测试里程超过1000万公里。 举两个较有特色的示范区。比如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把聪明的车、智慧的路、精确的图、实时的云和可靠的网五位一体组合起来。测绘局批准在北京亦庄开发区可以实行高精度地图和高精度定位开放试点。 无锡是道路交通管理系统信号灯智能化推进最快的城市。无锡市借助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研究所,依托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已实现示范区的车联网规模覆盖。
03. 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是实现自动驾驶的双支撑
直到目前为止,包括特斯拉在内,都是以单车智能为主要实现方式,但现在越来越意识到V2X的重要性,车对车、车对路、车对设施、车对云、车对人等。没有V2X,光靠单车智能,也许做到L2行,做到L3就很困难,而要做到L4,算力得多大,功耗得多大,车辆无法承担。
所以,必须把一部分算力从车移到路侧,就是边缘计算、端到端的通信、车路协同,否则再往下走,车会不堪重负。而这要做好,恰恰就是刚才讲的第一个优势,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大家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就像充电桩和电动车发展那样,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已形成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委员会,每年要召开一次会议,深入开展跨部门跨行业协调,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测绘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政策体系逐步建立,《道路交通法》修订以推进L3。核心技术协同创新推进,标准法规日益完善,测试应用有序推进。 我在任(担任工信部部长)期间,在雄安专门确认了四个标准化委员会,他们建立协同机制,分别是汽车的标委会、通信的标委会、智能运输系统的标委会、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的标委会。这四个标准化委员会都获得国标委认可,一起协商,形成共识,互相标准之间能对接协同,要进一步发挥作用。
04. 车联网、车路协同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的早日实现
车联网、车路协同的核心还是车,单车智能化必不可少。但是围绕车,还有一系列配套设施,比如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车规级芯片、操作系统等。 芯片和操作系统都是我们的短板弱项,缺芯少魂,车规级更是如此。过去,汽车企业基本都交给一级配套商去做,而国外已经有汽车企业开始向台积电去投资要产能。另外,上面还有云与云之间的联系。
我重点讲讲车联网和车路协同面临的问题,首先讲车联网遇到的问题。
3GPP(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国际组织,中国也是成员,并且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4G时代LTE-V2X,到5G时代NR-V2X,这都是为车联网使用,但这只解决了蜂窝通信,即远程通信问题,而与之相并行的还有端对端的进程直接通信,通信标委会要抓紧研究采用何种技术。 美国无疑要采用DSRC/802.11p,WIFI延续下来的。我国在这方面的产业链还不成熟,特别是还要在中美大博弈格局下,要及早做准备。我们也有一些技术,除DSRC外,像CAT1、NBIOT都是国际电联认可的进程通信标准,需要尽快确定。
否则,端到端问题不解决,所有数据都上云,全国3亿辆车将来都实现L4或者L5,多大的数据中心可能都会造成崩溃,更何况还有时延和丢包率问题,无法满足自动驾驶需要。这是车联网方面遇到的问题。 车路协同方面,我们要尽快打通道路智能化分级的国家标准,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城市化道路和农村公路。尽快确定路侧单元、交通信号灯、道路标线的智能化标准,标准全国统一。
从2019年开始,关于高速公路道路分级的智能化标准共有4个。2019年9月,中国公路学会自动驾驶工作委员会发布《智能网联道路系统分级定义与解读报告(征求意见稿)》。2020年12月,中国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发布《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系统框架及要求》,在文件的附件中,把智慧高速公路分成四级。
2021年3月,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发布《智慧高速公路分级(征求意见稿)》,将高速公路分成四级。2021年6月,清华大学与百度联合发布《面向自动驾驶的车路协同关键技术与展望(2021)》白皮书,将道路智能化水平分为六级。四级也好,五级也好,六级也好,需要尽快把公路的智能化标准确定下来,按照统一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