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上周,本周新能源汽车圈稍微恢复了些平静,但还是有不少的事情值得我们回顾一番!首先,在政府层面,6月28日,发改委指出,从7月28日起,同一家外商在国内建立纯电动汽车生产合资企业将不受2家的限制;6月29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4家新能源车企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等;在企业层面,富士康拟在昆山建新能源电池等七大项目;吉利集团与DRB正式签署收购协议;比亚迪拟设立两大投资基金加码云轨项目等其他行业资讯。
要闻:
美国加州或出台购买电动车即时退税政策
由于政府担心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消失,电动汽车的需求下降,加利福尼亚州正在考虑立法,在购买时会给电动汽车的购买者及时退税。
该法案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就是退税是即时的,当您购买车辆时自动完成。加利福尼亚目前有一些车型有电动汽车退税计划,但购买者必须等90天才能收到这部分费用。
虽然不清楚每个车型所退的税额到底有多少,但加利福尼亚电动汽车计划将以收入为基础。国家特别关心帮助低收入居民购买电动汽车。他们的目标是将电动汽车的购买价格降到汽油动力当量。目前,该法案建议累计拨出约30亿美元用于这个激励措施。
该法案尚未通过,虽然通过了议会表决,但仍需面对两个参议院委员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加利福尼亚州通常是全国其他地区排放和汽车法规的领导者。如果该法案通过表决,我们可以看到其他州也会推出类似的法案。
工信部:关于4家新能源车企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6月29日,OFweek新能源汽车网从工信部官网获悉,工信部发布了《关于4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其中,这4家新能源车企分别为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该公示指出,根据专家组出具的验收报告,认为4家企业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整改工作到位,企业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建议恢复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资质。
重庆市经信委:重庆新能源汽车免路桥通行年费细则正在研制中
日前,有市民咨询有关“新能源汽车是否可以享受免缴路桥通行年费?”一事。记者了解到,按照重庆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在本市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至2020年12月31日前的确可享免缴路桥通行年费的优惠政策。6月27日,重庆市经信委表示,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这一政策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期对外颁布实施。
据悉,除了免缴路桥通行年费,根据《实施意见》,在本市购买、上牌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还将获得推广应用补贴,补助标准将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结合重庆实际,每年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为便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在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方面,重庆市也将按照充电功率给予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充电设施奖励资金额度每年进行调整。
发改委:同一外商建立纯电动汽车合资企业不受2家限制
对于中外合资生产纯电动汽车的问题,发改委与商务部于6月28日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简称《指导目录》)给出了答案。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版)》中对外商投资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的要求: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对于生产资质的问题,其实发改委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中有所体现。《意见》指出,《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新建中外合资轿车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中外合资企业数目的规定仅适用于传统燃油汽车,新建中外合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核准。而《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中并未对中外合资建立纯电动乘用车的生产企业提出额外的要求,实际上就默许了将对中外合资与国内企业一视同仁。不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一出,外商有意进入中国市场的可大胆物色合适的合作伙伴。
工信部层面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规定》将全面实施
“7月1日,工信部层面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规定》将全面实施。这符合苗圩(工信部)部长今年2月在答记者问中的‘提高企业和产品进入门槛,完善补贴资金的申报程序,同时加强对新能源汽车销售使用环节的在线监管’的总体思路。一位来自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的线人表示。
根据该线人透露,工信部将在政策出台后,给予整车和相关配套企业6-24个月的缓冲期。在缓冲期内,提交有关准入的最新申报材料,并通过审核,即可在下阶段顺利申请国家补贴,参与新能源汽车碳积分交易。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将不予申报新能源汽车公告及推荐车型目录(工信部暂未发布情报)。
另据悉,6月23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公告》内部分车型的通知,正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强检、强检报告的备案,即由此牵涉的整车企业公告的规范化举措。事实上,2380款新能源客车并不全是未提交《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检测报告,而是整车或配套动力系统因种种原因没有在中机中心备案该报告。